拍卖规则
发布时间:
2023-05-22 14:58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其活动必须遵守《拍卖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必须具备拍卖公告规定的竞买条件,否则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参加竞买,必须先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保证金。如拍卖成交,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款;拍卖未成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三、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视作代理人以自己身份竞买。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和安全,拍卖人有权根据拍卖标的及拍卖会场情况限制竞买人或被授权人以外的陪同人员进入拍卖会场人数。
五、拍卖人声明,拍卖标的物均以现场展示现状为准,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质量,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工作人员的口头描述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实地察看、获取文件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 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六、拍卖前,如委托人需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则竞买人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前书面通知竞买人,或在拍卖会开始前由主持人现场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拍卖人的口头说明。
七、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高于加价幅度的竞价应在举牌的同时口头报价,口头报价应是整数或加价幅度的倍数)。最高应价(设保留价必须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未到保留价的不成交)经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竞价过程中,拍卖师有权调整加价幅度。
八、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文件等,并必须按拍卖文件约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十、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委托人或拍卖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标的及相关证照等材料移交给买受人。
十一、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不按期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或不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或出让方有权按照《拍卖法》规定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若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需支付第一次拍卖应当支付的所有佣金以及再次拍卖所需要的广告等费用。再次拍卖价格低于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买受人需要补足差额。
十二、会场秩序: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竞拍工作,更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拍卖人仅就本次拍卖标的价格进行确认,不担保其他责任。
十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并了解拍卖规则,因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与法律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与具体拍卖标的《拍卖文件》不符的,以实际拍卖标的《拍卖文件》为准。
十六、未尽事宜,请向我公司咨询。本公司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对本拍卖活动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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